各师市、院(校),兵团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优质企业梯度培育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已经兵团党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1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优质企业梯度培育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
为提升兵团工业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推动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实现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打造龙头企业引领带动、中小企业紧密结合、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良好产业生态,结合兵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兵团第八次党代会和兵团党委八届二次、三次全会安排部署,以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建立分类分级分层、动态跟踪管理的优质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培育创新型中小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以及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专业化产业集团,推动优质企业持续做大做优做强,不断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为壮大兵团综合实力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原则
一是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优化精准服务,营造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二是创新驱动、提质增效。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以市场为导向推动技术、产品、服务和管理创新,加快转型升级,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扩大优质产品和服务供给。
三是梯度培育、分类实施。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分级分类培育一批兵团大中小优质企业。针对制约优质企业发展的突出瓶颈问题,精准施策、强化服务。
四是做强存量、做大增量。统筹产业布局,集聚要素资源,通过加大政策激励,拓展融资渠道,引导转型升级等手段,培育壮大存量企业;围绕产业链招商,引进优质企业助推产业升级。
五是示范引领、强基强链。发挥优质企业引领示范作用,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和各类企业做优做强,促进兵团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整体提升。
二、工作目标
聚焦重点行业和领域,聚焦重点产业链,围绕一批有能力、有志向引领产业链发展的优秀企业开展培育提升,引导兵团“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成长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引导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成长为国内国际市场领先的单项冠军企业,引导大企业集团发展成为具有行业领导力、国内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团。到2025年,培育兵团“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0家左右,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0家左右,打造一批主业突出、效益显著、规模雄厚、实力强劲,在产业链具有显著带动力的特色优势产业集团,引领产业梯次发展和整体跃升。
三、重点任务
(一)构建分类分层分级的优质企业梯度培育格局。围绕大型企业和中小企业分类施策,助力大型企业继续做大做强,助力中小企业持续做优做专,形成千亿级、百亿级、特色优势产业集团、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兵团“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创新型中小企业6级的优质企业梯度培育体系。重点支持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围绕化工产业链整合,全力打造千亿级化工产业集团;以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农六师铝业有限公司、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梅花氨基酸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大安特种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晶和源新材料有限公司等企业为龙头,加快形成一批年产值超过百亿元的专业化产业集团;支持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冠农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宣力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持续做精做优主业,形成一批主业突出、效益显著的特色优势产业集团;培育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0家左右;培育兵团“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0家左右;积极推进企业进行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工作。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鼓励特色优势产业集团建立供应商名录,为配套中小企业提供稳定的订单和账期,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面向产业链上下游配套企业输出质量标准和管理体系,提供品牌推广支持,赋能中小企业;支持特色优势产业集团搭建开放式创新平台,开放研发、市场及供应链资源,满足中小企业创新孵化需求,实现中小企业创新成果与大企业应用场景的有效对接。(责任单位: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局、国资委、发展改革委)
(二)引导中小企业集群化发展。根据兵团产业发展定位和资源禀赋,支持师市或园区以中小企业为主体,围绕产业链培育一批主导产业聚焦、优势特色突出、资源要素汇聚、协作网络高效、治理服务完善,具有较强核心竞争力的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引导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挥政策集中、智慧集聚、要素集约、服务集成的功能,探索管理服务新模式,培育中小企业专业化竞争新优势。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强化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专业化协作和配套能力,积极参与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建设。鼓励打造集群内共性技术平台和产业技术研究院,为企业提供技术创新、检验检测、试验验证等服务。推进专业化配套服务机构与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对接联动,推动缓解中小企业在创新、人才、信息、协作、融资、物流等方面难题。(责任单位: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局)
(三)推动优质企业数字化转型。加快5G基站建设,逐步推进5G网络向园区延伸,选择有条件的重点工业企业部署5G网络并开展应用试点。以5G、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和应用提升为抓手,推动工业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升级。遴选一批智能化数字化赋能服务平台或机构,积极培育具有兵团特色的小型化、快速化、轻量化、标准化的数字化系统解决方案和产品,为兵团中小企业智能化数字化赋能提供支撑。鼓励建设面向中小企业的云设计和仿真应用推广公共服务平台,推动数字化研发设计方案在中小企业中的规模化推广应用,加快培育一批“小灯塔”企业。推进智能化数字化赋能优质工业企业,鼓励企业从生产流程、质量管理、运营管理、品牌培育、数字化云设计、个性化定制、供应链等方面运用数字化解决方案。支持优质工业企业实施数字化技术改造,建设智能工厂、智能车间,提高企业内部的生产管控和精益制造能力,提升智能制造水平。(责任单位: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提升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发挥市场在创新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营造鼓励和保护创新的制度环境,激发企业创新内生动力。鼓励以龙头企业为主导,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以及社会资本等创新资源建设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聚焦国家有需求、兵团有基础、对新疆产业链安全和提升有重大影响的行业领域,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突破一批“卡脖子”技术和产品,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联动创新、优化升级。(责任单位: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发展改革委)
(五)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充分发挥优质企业在增强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中的中坚作用,组织参与制造业强链补链行动,做强长板优势,补齐短板弱项,打造新兴产业链条,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聚焦兵团现代煤化工、硅基、铝基、农机装备、通用航空装备、电力生产和供应、纺织服装、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电子信息、建工(材)、酒制造等21条产业链,实施重点产业“链长制”“链主制”,建立“一条产业链、一位兵团领导、一个牵头部门、一个专家团队、一个提升方案”,梳理产业链关键流程、关键环节,强力推动打通堵点难点,畅通产业链内外循环,推动链上企业协同发展。(责任单位: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
(六)推进优质企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编制实施兵团工业领域碳达峰“1+N”实施方案,推动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持续开展工业节能专项监察和节能诊断服务,努力实现钢铁等重点行业2025年达到能效标杆水平的产能占30%及以上。强化绿色制造标杆引领,持续推进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和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建设,鼓励引导重点企业对标绿色制造模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行清洁生产,提升绿色低碳技术、绿色产品、服务供给能力,支撑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责任单位: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
(七)建立健全优质服务体系。推进各级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主动适应时代变革和企业需求,内强素质、外树形象,转变服务方式,创新服务产品,提升服务能力。发挥国家和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带动作用,引导各类主体兴办市场化、专业化中小企业服务机构,提供规范化、精细化、个性化服务。加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力度,为各类主体创业创新提供有效支撑。鼓励有条件的大型企业和行业龙头企业建设面向产业链上中小企业的服务平台,推动服务资源向中小企业开放共享。(兵团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完善公平竞争环境。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对各类所有制市场主体一视同仁。落实《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加大反垄断监管力度,着力预防和制止排除、限制中小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垄断行为,严厉打击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强对中小企业合法经营活动的保护。防止资本无序扩张,促进各类生产要素有序流动、高效配置,保护中小企业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优化公平竞争政策顶层设计,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保障中小企业在市场准入和退出、获得资源要素、享受优惠政策、接受行政监管等方面平等待遇,为中小企业发展营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兵团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加强合法权益保护。依法保护中小企业及其出资人的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保护企业经营者人身和财产安全。贯彻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建立预防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款项问题的长效机制。健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和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完善中小企业维权救济制度,建立健全中小企业应急救援救济机制。加强普法宣传,开展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维护活动,完善维权援助线上服务,提高中小企业维权意识和能力。(兵团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兵团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兵团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等机制作用,落实领导干部包联帮扶企业制度,精准施策、重点帮扶,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师市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精准有效施策,推进优质企业梯度培育,促进兵团企业高质量发展。(兵团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兵团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政策支撑。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帮助优质企业申报争取国家的品牌、要素、资源、金融、上市等政策支持,以申促建助力企业发展。进一步落实好兵团现有支持政策,根据企业发展情况适时对《兵团支持南疆师市工业发展措施》《兵团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政策进行补充完善,提高政策支持精准性有效性。加大对优质企业支持力度,助推战略性新兴产业、绿色低碳转型、特色优势产业、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应用等产业快速发展。鼓励师市制定支持优质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构建全方位政策体系,发挥政策“组合拳”效应。(兵团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师市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协同推进。各有关部门、各师市要建立健全横向协同、上下联动的培育发展工作体系和常态化工作推进机制,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形成合力共同推动重点任务落实落细。各部门要加强指导,抓住重点师市,聚焦重点产业,精准服务重点企业;各师市要对优质企业培育对象做好动态监测,持续跟踪企业发展情况,为企业提供实时诊断、管理咨询、资源推荐等服务;园区要加强辖区企业集群化、集约化发展,精准定位主导产业,增强专业化配套能力,有针对性地固链强链补链延链;优质企业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核心竞争力和市场影响力,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兵团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兵团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师市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督导评估。聚焦目标任务,围绕培育短板,兵团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师市推进行动方案落实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及时掌握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发展情况,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解决。通过督促提高落实工作效率和效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保质保量全面完成。(兵团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
2022年12月17日印发